各縣(市)區黨委宣傳部、開發區相關部門: 根據省版權局《關于推薦申報2020年省級版權保護示范單位和示范園區(基地)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推進版權示范單位、基地(園區)創建工作,提升版權社會化服務水平,鼓勵具有地方特色的優秀作品創作,帶動全省版權相關產業快速發展,依據《吉林省版權保護示范單位、示范園區(基地)管理辦法(試行)》,省版權局決定開展2020年版權保護示范單位和示范園區(基地)推薦申報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申報類別及范圍 本次申報工作涉及版權保護示范單位、示范園區(基地)兩個類別,是指在版權產品及智力成果的創作與傳播、守法維權、產業發展等方面取得優異成績,在全省版權自我保護和尊重他人知識產權中表現突出的、有一定示范效應的企事業單位和產業園區、基地(包括經營市場、科技園區和產業集群等)。 凡符合版權產業特征,生產經營具有版權屬性的作品(產品),并依靠版權法和相關法律保護而生存發展的產業園區及企事業單位均可以自愿申報。申報版權示范園區(基地)的應當具有獨立的管理運營機構,并以此機構為申報主體。 二、推薦申報條件及材料 申報省級版權保護示范單位、示范園區(基地)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參照《吉林省版權保護示范單位、示范園區(基地)管理辦法(試行)》第5條規定。 申報材料包括:《吉林省版權示范單位申報表》《吉林省版權示范園區(基地)申報表》,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復印件、版權登記證書復印件、書面申請材料、本單位版權管理制度。申報單位應提供申報材料(紙質一式2份)和申報表電子版。 三、工作要求 (一)請各各縣(市)區黨委宣傳部、開發區相關部門,按照《吉林省版權保護示范單位、示范園區(基地)管理辦法(試行)》,做好宣傳動員和實地調研工作,充分挖掘本地版權資源,廣泛調動版權相關單位的參評積極性,組織做好當地所轄企事業單位和產業園區(基地)的推薦申報工作。市版權局將對申報單位、園區的資質、條件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核、遴選,匯總后統一上報省版權局,申報數量不受限制。 (二)本年度創建版權保護示范單位、示范園區(基地)推薦申報工作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20日。 聯 系 人:李東民 電 話:0431—88776241 電子郵件:253588759@qq.com 郵寄地址:長春市人民大街10111號市委市政府辦公樓0310室中共長春市委宣傳部版權管理處。 附件:1.《吉林省版權保護示范單位、示范園區(基地)管理辦法(試行)》 2.《吉林省版權示范單位申報表》 3.《吉林省版權示范園區(基地)申報表》 ![]()
《吉林省版權保護示范單位、示范園區(基地)管理辦法(試行)》.docx
《吉林省版權示范單位申報表》.docx
《吉林省版權示范園區(基地)申報表》.docx
中共長春市委宣傳部版權管理處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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